根据卫生部《关于立即对乳制品及含乳食品中三聚氰胺进行检验的紧急通知》要求,自治区卫生厅会同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0年2月5日至7日,组织对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市和林县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销售的乳制品及含乳食品,包括婴儿配方奶粉、普通奶粉、液态奶、酸奶、奶酪、含乳饮料、冷饮、奶糖、夹心饼、奶茶粉等10类产品中的三聚氰胺进行了抽检。共抽检样品275份,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呼和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合格273份,不合格2份,抽检合格率99.27%,抽检不合格率0.73%。自治区卫生厅已将抽检结果及时上报卫生部和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卫生厅法监处 路小春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