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自2004年启动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以来,各地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健全网络、创新方法,完善政策、提供保障,规范程序、强化管理,积极探索、开拓创新,为健全我区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不断提高农牧民的健康保障水平,促进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推进我区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健康持续发展,自治区决定对新农合工作先进旗县进行表彰。经各地认真推荐、组织严格评选,自治区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表彰全区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工作先进旗县(市、区)的决定》(内合发〔2010〕1号),评选呼和浩特市和林县等30个旗县(市、区)为全区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工作先进旗县。并在1月29日召开的全区卫生工作会上对先进旗县进行了表彰,颁发了先进旗县奖牌。 先进旗县名单: 呼和浩特市:和林县、托克托县、赛罕区 包头市:九原区、达茂旗 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阿荣旗、海拉尔区 兴安盟:科右前旗、扎赉特旗 通辽市:开鲁县、科尔沁区、奈曼旗 赤峰市:宁城县、松山区、敖汉旗、阿鲁科尔沁旗 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正蓝旗、苏尼特左旗、正镶白旗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 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商都县、察右前旗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乌拉特中旗 乌海市:海南区 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 (卫生厅农卫处 岳峰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