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已经卫生部部务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5月20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九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