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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卫生监督所成立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www.nmwst.gov.cn 责任编辑:王瑞芳 发布日期:2009-06-30

为有效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按照自治区卫生厅《关于成立自治区卫生厅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的通知》(内卫发[2009]38号)精神,内蒙古卫生监督所成立了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由胡润召所长任组长,各位副所长及助理调研员、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及医疗卫生机构监督组、应急处理组、餐饮单位监督组、学校卫生监督组、职业卫生监督组、督查组、信息宣传组、后勤保障组,近一步明确了各工作组和各科室的职责及具体责任人,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同时制定了《内蒙古卫生监督所防控甲型H1N1流感监督检查应急预案》,明确了监督所的具体工作职责、工作要求以及监督检查程序内容,确保甲型H1N1流感防控各项工作协调有序的开展。(内蒙古卫生监督所  郭天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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