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王瑞芳 记者生焰明)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近日下发了《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重点)学科实验室评审标准(2008年版)》和《关于组织开展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重点)学科实验室认定自评和申报工作的通知》。至此,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重点)学科实验室认定自评和申报工作全面展开。目前,该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正在积极组织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包括高等医学院校、预防保健机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等根据评审标准进行自评。各单位根据自评结果申报该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学科、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
原文出处:健康报 发表时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