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0日上午,在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捐赠内蒙古流动医院交接仪式上,由该基金会捐赠的14所流动医院正式落户内蒙古。
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理事长王彦峰与内蒙古卫生厅厅长杨成旺在交接书上签字。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及自治区党委常委、代主席巴特尔分别讲话。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符太增主持交接仪式,自治区副主席刘新乐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向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赠送牌匾。
针对内蒙古农村牧区地域广阔,人口居住分散、交通不便,医疗卫生服务成本高、难度大的实际,2007年,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向内蒙古捐赠了6所流动医院。为确保流动医院的有效运行,自治区卫生厅与配备“流动医院”的6个旗市政府签订了协议,要求各旗市将“流动医院”使用纳入当地农村牧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作为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重要项目,并提出了“下乡运转工作日不少于三分之二法定工作日,偏远地区80%以上的农牧民群众能够享受到流动医疗服务”的目标要求。各旗市将“流动医院”挂靠在旗市综合医院,配备了工作人员,按照二级甲等医院的管理要求建立了内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流动医院”流动性、便捷性、及时性特点,利用“流动医院”分别赴边境口岸、边防连队为守卫边境的战士和群众进行健康体检,同时,深入贫困地区、偏远牧区为农牧民进行义诊和健康教育宣传,为农村牧区祭敖包、那达慕、物资交流等大型活动提供急救和医疗保障,平均每月行程1000公里、诊治病人2000余人次、体检6000余人次。截至目前,共为农牧民节省医疗费用500余万元。
为了进一步弥补我区偏远农牧区医疗卫生资源不足,缓解农牧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状况,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再次向我区捐赠14所流动医院。此次捐赠的流动医院,每辆流动医疗车价值150万元,总价值为2100万元。车内配备了X光机、B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产科检查手术床、冰柜、空调和紫外线消毒器等先进设备,非常适合在边远农牧区开展巡回医疗和卫生保健服务。为了切实发挥流动医院的作用,根据“基金会”要求,自治区卫生厅按照以盟市为单位,以边境牧区为主,兼顾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原则,将其分配到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通辽市、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阿拉善盟9个盟市的14所盟市和县级医疗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