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准格尔旗继续完善和提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扩大参合农民的受益面。
在合作医疗方面,准格尔旗财政为每位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由2007年的30元提高到了50元。参合农民每人每年交费10元,加国家、自治区、地方财政补助,农户每人每年筹资总额达到了140元。其中8元返回家庭账户,4元作为风险基金,其余28元作为大病补偿基金。住院报销比例由2007年40%,提高到了55%,平均提高了15个百分点。大病补偿封顶线由3万元提高到了10万元,使农民患大病能够得到更多补偿,从而有效解决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与此同时,若同一人一年内因同一种疾病多次住院,只扣一次起付线,将发生的医药费进行累计报销。对困难人群给予政策倾斜。建立了医前救助和医后二次医疗救助制度。五保、低保人员住院报销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比普通农民提高15个百分点,60岁以上老人住院报销比例比普通农民提高10个百分点,也就是按65%报销。对持《低保证》住院分娩的产妇按100%报销。为慢性病病人发放诊疗购药卡,凭卡到指定医疗机构就医,年底享受统筹报销。并与其它社会医疗保险有机结合,参加商业保险的农民,凭保险公司的理赔单和加盖印章的票据复印件,可以再次享受新农合住院报销。
据了解,2008年,准旗参合农民人数达到194450人,参合率为93%,比2007年增长了3个百分点。(准格尔旗卫生局 刘勇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