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建设办红星村村民柴福山拿到了住院补偿款,这位村民是从2008年2月5日至3月10日在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医院治疗,共花住院费用10198.05元。出院时获得合作医疗现场补偿4293元,加上区医院优惠的1073元医药费,共得到共拿到新农合住院补偿款5366元。实际补偿比达到了52%。
2008年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在总结2007合作医疗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及时调整了补偿方案,起付线由原来的100---700元降至50—300元,封顶线由原来的1万元提高到3万元,报销比例在2007年的基础上普遍提高了5个百分点,尤其将在二级医疗机构就诊1000—5000元一档的报销比例提高了十个百分点。报销比例的提升,使我区参合农民得到了更多的实惠。2008年1-4月,共为248人补偿住院医药费用30.11万元,人均补偿1210.8元,比2007年人均补偿的779元增加了431.8元,实际补偿比达27%,比2007年的18%提高了9个百分点,其中区级医疗机构的实际补偿比例已达39%,乡镇卫生院达42%。(海拉尔卫生局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