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医政处 |
| 来源: 作者: 时间:2008-05-24 |
|
研究指导医疗管理体制改革和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管理制度改革;贯彻执行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执业准入、医务人员执业准入、大型医疗设备准入和临床应用技术准入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并组织、指导实施;拟定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有关诊疗、护理、康复等医疗服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服务规范并组织、指导实施;研究拟定药品和医疗器械临床应用管理的法规、规章、政策并组织、指导实施;拟定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服务质量、安全绩效的监督、评价、管理规范并组织、指导实施。协调组织城市医疗支援农村牧区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重大人员伤亡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工作。 责任人:任钢
联系电话:
处长:6946812
副处长:6944061
医疗机构管理:6944050
综合、护理、血液管理:6957817
医师资格考试及医师执业注册:6944325 6957817
医疗服务:6944050
传真:6957817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