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制定全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统筹规划与协调自治区卫生资源配置;研究提出自治区卫生经济政策和服务价格建议;协调国外卫生贷款的有关工作;组织制定卫生厅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自治区卫生建设和装备标准,编制部门预算。负责卫生厅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工作;组织协调卫生厅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卫生厅直属单位的财务、资产、基本建设和装备管理与监督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 责任人:杨志华
联系方式:
1.综合管理
电话:0471-6944631 传真:0471-6925062
2.财务管理
电话:0471-6944596 传真:0471-6925062
3.价格管理
电话:0471-6944390 传真:0471-6925062
4.基建、装备管理
电话:0471-6944631 传真:0471-6925062
5.大型医用设备管理
电话:0471-6944631 传真:0471-6925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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