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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霍煤鸿骏铝电公司铝合金项目续建工程扎哈淖尔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评审申请的批复
发文日期:2008-08-07 文号:内卫监字〔2008〕603号

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霍煤鸿骏铝电公司铝合金项目续建工程扎哈淖尔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请示》收悉,经审核,卫生厅同意霍煤鸿骏铝电公司铝合金项目续建工程扎哈淖尔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评审结论,准予该项目立项。

该项目竣工验收前,你公司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报我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此复。

 

 

 

二〇〇八年八月六日

 

抄送:内蒙古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辽市卫生局、通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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