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对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增设诊疗科目的请示》(包卫发〔2008〕6号)收悉。为进一步满足包头地区职业病诊疗的需求,规范职业病诊疗行为,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经研究,同意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增设职业病科。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三日
抄送: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