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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含兴奋剂药品临床使用管理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
发文日期:2008-06-26 文号:内卫医字〔2008〕469号

各盟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医疗机构、内蒙古医学院所属各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含兴奋剂药品使用管理,规范兴奋剂临床使用,保障奥运期间的医疗安全,自治区卫生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含兴奋剂药品临床使用管理工作督查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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