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卫生局纠风办:
现将《卫生部纠风办关于上报2009年上半年纠风工作调查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卫生部要求认真汇总填报,于2009年8月27日前,将本盟市的情况汇总表,注明盟市加盖公章后传真上报卫生厅纠风办。
传真:0471—6944583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