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奥运期间我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确保“平安奥运”,2008年7月31日-8月1日,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乌兰带领由自治区卫生厅科教处、法监处、疾控处负责人和厅直单位有关专家组成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督导组,深入自治区疾控中心、自治区地病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医院、内蒙古医学院附属医院、内蒙古自治区中蒙医医院、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等自治区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检查督导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
在检查过程中,乌兰副厅长深入实地,查看了各单位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转情况,查阅了各单位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和实际落实情况,听取了各单位的工作汇报,并与各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进行了座谈。乌兰副厅长对各单位认真落实奥运期间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她指出,各单位在落实卫生部和自治区关于加强奥运期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方面,认识到位,行动迅速,措施有力,为保障奥运平安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同时,乌兰厅长要求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奥运期间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按照卫生部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切实将实验室生物安全列入当前工作的重要日程;要特别加强对高致病病原微生物、A型肉毒素和剧毒化学药品的保藏和安全保卫工作,严防死守,防止上述物品被盗、被抢及发生泄漏;要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学习国务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建立健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对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和技术工作的卫生人员开展有针对性地培训;要认真落实责任制度,任务分解,责任到人,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预案》和《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监测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督导组成员:科教处乌盛渊、刘贵生,法监处姜晔,疾控处高喜元,自治区疾控中心张永威,自治区地病中心岳明鲜,卫生厅卫生监督所韩林锁,内蒙古自治区医院韩晓芳,内蒙古医学院附属医院孟峻。(卫生厅科教处 乌盛渊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