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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卫生部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第九期)的通知
发文日期:2008-05-15 文号:内卫疾字〔2008〕336号

各盟市卫生局,厅直有关单位,呼铁局、包钢、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卫生处: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卫生部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第九期)的通知》(卫发明电〔20084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目前我区手足口病病例呈继续上升趋势,防控形势仍很严峻,通过国家疾病监测信息系统和全区手足口病病例日报告统计,截止到200851324点,全区共报告手足口病病例414例。其中鄂尔多斯市117例,巴彦淖尔市104例,包头市65例,乌海市33例,锡林郭勒盟29例,赤峰市25例,呼和浩特市22例,兴安盟14例,通辽市2例,呼伦贝尔市1例,乌兰察布市1例,阿拉善盟1例,全区12盟市均有病例报告。

发病年龄主要集中在015岁,发病410例,占总病例数的99.0%。病例多发于儿童和学生,幼托儿童发病例数为165例,散居儿童为177例,学生为69例,教师1例,家务待业1,不详1例。  

针对以上发病趋势,各地要进一步加强手足口防控工作的领导,继续加大防控工作的力度,特别是发病数多的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包头市要切实做好各项防控措施的组织和落实。加强防控工作的督导和指导,真正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防止疫情的进一步扩大和蔓延。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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