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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医疗机构购置大型医用设备的批复
发文日期:2008-09-05 文号:内卫财字〔2008〕670号

鄂尔多斯市、乌海市、巴彦淖尔市卫生局:

你局《鄂尔多斯市卫生局关于鄂尔多斯市第二医院购置CT的申请》(鄂卫发〔2007288号)、《鄂尔多斯市卫生局关于鄂尔多斯市卫校附属医院购置CT的报告》(鄂卫发〔200887号)、《乌海市卫生局关于乌海市蒙中医院更新采购CT的申请》(乌卫发〔200893号)、《关于购置磁共振的请示》(巴卫字〔200833号)收悉,根据《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以及《内蒙古自治区20052007年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和《内蒙古自治区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申报审批工作程序》的有关规定,对鄂尔多斯市第二医院购置CT、鄂尔多斯市卫校附属医院购置CT、乌海市蒙中医院更新采购CT乌拉特前旗医院购置MRI进行了初审和评审,由于国家新一轮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尚未下达,你地区(单位)20052007年规划已执行完毕,卫生部要求国家新一轮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下达前,暂时不予批复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

此复。

 

 

二〇〇八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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