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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联合开展卫生扶贫健康传播活动的通知
发文日期:2008-06-30 文号:内卫发〔2008〕66号

各盟市卫生局、扶贫办、爱卫办:

我区开展的“贫困地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调查”结果显示:全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户数占贫困户总数的65%,高于全国平均60%的水平;“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显示:在我区农村牧区15岁以上的人群中,能够主动获得健康保健知识的人占被调查人数的38.64%,农村牧区吸烟率为34.46%,仅有17.3%的被调查者比较系统地了解艾滋病传播途径和防治知识,农村牧区结核病患病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2倍,贫困嘎查村的上述比例还要大的多,而贫困户对急慢性传染病、地方病等疾病防治知识的了解却较贫乏。加强卫生扶贫宣传教育活动已经刻不容缓。

为了配合“整村推进扶贫”工作和“卫生计生综合服务站”防病治病工程建设,提高贫困农牧民的体质和综合素质,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口,卫生厅、扶贫办、爱卫办决定联合开展贫困农牧民健康素养监测、健康知识传播活动。现将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治区卫生厅负责此活动的组织及相关事宜的协调工作,自治区健康教育研究所负责传播材料收集、编写和发放的组织工作。

二、自治区扶贫办社扶处负责在本办印刷厂印刷和校对工作。

三、各级卫生、扶贫和爱卫部门负责将宣传资料发放到每一个贫困户手中,做好宣讲和培训工作。

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定期对活动情况进行监测、督导和评估,并及时把宣传资料发放和宣讲、培训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逐级汇总上报至自治区健康教育研究所。

联系电话:04716944636  5839870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8号楼

邮编:010055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内蒙古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抄送: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内蒙古自治区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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